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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科技奖是什么?哪年成立的 2021-04-21 16:01:06  来源:百度百科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于200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1],是中国五个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最高等级的奖项,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2]。

2000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正式设立。2004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第一次出现空缺。2015年第二次出现空缺[3]。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官网显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不超过两名,由国家主席亲自签署、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800万元奖金[4]。截至2020年1月,共有33位杰出科学工作者获得该奖。

奖项历史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的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一等奖奖金为1万元人民币。

1957年1月,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进行了首次评审,有34项成果获1956年度奖。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标志着中国科技奖励体系基本完成。

196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毛泽东为“发明证书”亲笔题字。

1966年5月,批准了发明奖励297项,其中包括“原子弹”、“氢弹”、“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重要成果。但由于‘‘左’’倾思想的危害,当时仅对获奖者颁发发明证书,未颁发奖章和奖金。

1978年,党中央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会上奖励了7657项科技成果,标志着科技奖励制度的恢复。

1999年5月23日,朱镕基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65号令,发布实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改革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大奖项。

2000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正式设立。

2001年2月19日,在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5]。

2003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39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2004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第一次出现空缺。

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6]。

2016年1月8日,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京举行,国家最高科技奖第二次出现空缺。据负责评审具体事宜的国家科技奖励办负责人介绍,有资格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的机构和专家共有130多个。通过上述渠道推荐的国家最高科技奖候选人共有9名,第一轮评审从中选出3名候选人;在第二轮评审中,3位候选人的得票数均未过半,其中有的就差“一两票”[7-8]。

2019年1月8日,按照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奖章规制,首次设计制作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章[9]。

奖项设置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获奖者的奖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做科研经费,5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属。

2019年1月8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额度由设立之初的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奖金分配结构调整,全部由获奖者个人支配。[4]

组织流程

申报条件

1、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10]

3、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关键词: 最高科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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